今年3月,县市场监管局接到举报称,位于县内的某高速公路服务区的洁具产品为假冒“箭牌”产品。执法人员第一时间对该服务区进行检查,现场发现标有“ARROW”的小便池、蹲坑、花洒、水龙头和感应器等460余件,经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授权委托的工作人员现场辨认,上述洁具不是其公司生产的产品。执法人员依法对上述产品予以查封。
据了解,当事人系江西省上饶市某建业集团有限公司,2019年10月,当事人与杭州绕城高速公路西复线湖州段工程建设指挥部、德清县杭绕高速有限公司签订《施工合同》,负责建造G25长深高速德清至富阳段扩容湖州段及G25德清至G60桐乡高速联络线湖州段房建工程第FJ01标段。当事人在建造过程中将采购的标有“ARROW”的上述洁具使用在相关标段建设中,经箭牌家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进一步辨认,上述洁具不是其公司生产的产品,系侵犯其公司注册商标专用权的产品。根据相关规定,县市场监管局第一时间将该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
经公安机关调查,江西省上饶市某建业集团有限公司侵犯“AR-ROW”品牌商标专用权的洁具460余件,涉案金额达到16万余元,公安机关依法逮捕犯罪嫌疑人4人。
接下来,县市场监管局会持续开展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强化行刑衔接,与公安部门深化案件移送、办案协作等机制,共同提高辖区内知识产权领域系统治理效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