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县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办出了一张人防工程不动产权登记证,这不仅是全市首本人防工程不动产权登记证,也代表着我县人防工程正式纳入不动产统一登记,标志着我县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进入实施阶段。
在县建发集团的办公室里,记者见到了这张人防工程不动产权登记证,这份不动产证登记的是位于舞阳街道凤栖春澜的地下空间,面积5100.07平方米,登记主体为德清县建设发展集团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平时功能为地下停车库,战时用于人员掩蔽。“今年,我县大力推进人防工程产权制度改革工作。县建发集团经过梳理排摸,确认首批符合政策的人防工程为15个,面积共计83910.44平方米。”县建设发展集团停车场管理有限公司副经理戴林海介绍说,经过与建设单位的对接,目前,首批人防工程办证工作已完成人防工程转移等环节。
地下人防工程是平战结合的建筑,在和平时期可做民用或商用车位,而战时国家可强制征用。此前,由于人防地下建筑的产权界定相对模糊,我县一直没有办理过人防工程的不动产权登记证。
此次人防工程产权登记证的成功办理,为后续人防工程的登记打通了路径、提供了样板。“以前,我们县里的人防工程存在产权不明,权责不清,无法办证等情况,现在,经过制度改革,所有权归属明晰、使用权流转有序、经营权灵活自主,破解了长期以来由于产权不明,人防工程重建轻管,维护管理责任难以落实而导致人防工程使用率降低,人防资源极大浪费等问题。”戴林海说,下一步,县建发集团将持续做好人防工程管理工作,更好地发挥人防工程平战结合、服务民生的重要作用,促进我县人防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