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屋拆迁换新宅,“消失”多年的养子胡某却突然出现,以当年的一份协议要求分配葛大爷的拆迁安置补偿。面对这起分家析产案,联村法官多次入村调查取证,最终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
据了解,胡某与邱某原系夫妻关系,早年两人从云南老家来到德清打工,其间结识了雷甸镇的孤寡老人葛大爷。葛大爷因从小患病,未曾娶妻生子,平时生活由大哥一家照顾。邱某在得知葛大爷的情况后,为了能够落户德清,让儿子就近读书,在2004年时,在葛大爷侄女的帮助下,胡某、邱某与葛大爷签订了《遗赠扶养协议》,胡某作为葛大爷的养子,胡某、邱某及儿子的户口迁入葛大爷户内。
在葛家生活一段时间后,胡某与邱某因感情破裂离婚,邱某改嫁后将户口迁出葛家,胡某外出打工一直未归。其间葛大爷一直由其哥哥一家照顾。2012年,葛大爷所在户的房屋被纳入拆迁工程,葛大爷作为户主签订了拆迁协议,并领取了安置补偿。胡某在得知拆迁的消息,多次要求分配拆迁房和拆迁款,“父子情”近乎决裂。
今年年初,胡某和儿子将葛大爷告上法庭,要求分割拆迁安置房和补偿款;而葛大爷也将胡某和邱某诉至法院,要求解除《遗赠扶养协议》,并要求两人承担扶养费用。
面对双方的矛盾,联村法官多次走访村委和邻里。胡某一方只强调要分配拆迁安置房和拆迁补偿费,虽然于法有据,却让葛大爷觉得胡某不劳而获、不尽扶养义务也能获得拆迁房。对于双方争议焦点,即胡某“消失”不尽扶养义务的原因,联村法官多次到村里调查取证,明确责任主要在于胡某一方,随着夫妻离异后,邱某改嫁,胡某和邱某均离开葛家,多年未归。
在法官多次调解下,双方最终达成调解协议,同意解除《遗赠扶养协议》,葛大爷支付胡某和其儿子61万元;其余的拆迁安置房款归葛大爷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