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德清县财政局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发挥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下称《通知》),旨在拓展政府采购政策功能,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进一步加大对市场主体,尤其是广大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
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单位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支持市场主体尤其是中小企业发展,是此次出台《通知》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疫情发生以来,中小企业普遍面临原材料价格上涨、生产利润下降等现象。”县财政局相关负责人解释,为此,根据《通知》,财政部门将政府采购项目预留中小企业份额在现行基础上提高10个百分点,并且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提高政府采购价格扣除评审优惠幅度。预计2022年全县面向中小企业采购资金将不低于7亿元。
记者注意到,除了采购中小企业产品和服务比重的提升,《通知》还将政府采购预付款比例从现行的不低于合同金额的30%提高至不低于40%;政府采购合同款项支付时间则从现行的收到企业发票不超过15天缩短至7个工作日,延迟支付的,中小企业可要求采购单位支付逾期利息。这为不少企业在参与市场采购时遇到的痛点、堵点提供了解决方案。
同时,《通知》格外注重保障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如明确政府采购不得设置针对中小企业的限制性条件,保障中小企业和内外资企业公平参与政府采购;除继续免收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和工本费外,还进一步降低政府采购制度交易成本,履约保证金的最高缴纳比例从现行的5%降低2.5%。
《通知》还在推广绿色采购、科技创新和促进乡村振兴方面有较大倾斜。包括引导政府采购节能环保产品,支持绿色建材促进建筑品质提升,强化首台套产品和制造精品的政府首购制度,加大对“专精特新”产品支持力度;进一步支持乡村产业振兴,引导采购脱贫地区农副产品,助力共同富裕示范区建设。
湖州进取智能科技服务有限公司负责人郑卫星在看到《通知》后欣喜地表示,以往的政府采购中,中小企业往往因为企业规模小,机会也小,这下我们将会有更多机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