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琰是浙江长征化工有限公司负责安全生产的副总经理,近期,他所在的公司一口气更新了6台耙干机、21台反应釜,并计划三年内淘汰更新60台老旧设备。“终于去掉了一块心病。”莫琰感慨地说。
促使“长征化工”下决心淘汰“带病”设备的,是上虞今年实施的《特种设备以及危险化学品企业设备强制更新淘汰若干规定》,这一新规依据《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并结合危险化学品企业生产实际情况,规定了五种条件下设备必须强制淘汰:凡是在危险化学品企业使用的承压类特种设备,使用已经满三个定期检验周期的,且前两个检验安全状况等级在三级以内的;在用压力容器经技术鉴定安全等级为四级的,或者安全等级为三级,但是用于易燃易爆、腐蚀剧毒介质的;在用特种设备不能提供出厂技术资料或者铭牌缺失且又不能证明其使用参数的。
2006年,上虞市曾出台规定,对化工企业的特种设备更新改造按更新设备金额的8%进行专项补助,但办法实施一年多来,全市仍有68家企业的684台特种设备陈旧老化。因此新规定进一步加大了处罚力度:如企业拒绝执行淘汰指令,将取消该企业参加年度各类综合性评比和奖励资格,并停止审批该企业的建设项目。
据悉,该办法实施四个月以来,已有27家企业的115台特种设备进行了更新淘汰。浙江舜龙化工有限公司按照淘汰设备目录对设备进行淘汰更新后,又增添了一台油炉,单批产量提高了50%,煤、电等能源消耗由过去每吨 1400元降低到1180元,废水排量由过去每吨产品排放30吨,降低到15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