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网讯 近日,中共浙江省委、浙江省人民政府发文(浙委〔2008〕93号文件)正式命名表彰第二批省示范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和创建示范文明城市工作先进县。在全省各地区的激烈竞争中,我县脱颖而出,跻身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行列。
据悉,此次成功创建浙江省示范文明城市(城区、县城)共计12个,由于创建工作成绩突出,考核成绩名列前茅,省文明委推荐我县作为浙江省三个全国文明县城候选城市之一。省文明委在调研初查的基础上,7月份组织考核组对我县创建工作进行了全面考核,并广泛征求意见,在《浙江日报》公示,经省文明委讨论,报省委、省政府正式发文,命名德清县为第二批省示范文明城市。
作为“县域名片打造年”活动中的首张名片,2007年以来,我县紧紧围绕“省示范文明城市”目标,开展了新一轮的创建工作。在“我响应、我参与、我示范”口号的号召下,全县上下团结一致,结合创建工作,组织实施“六大工程”,通过宣传发动、氛围营造、重点整治、查漏补缺等一系列工作的开展,我县县城秩序明显改观,城市品位得到提升,市民素质得到明显提高,创建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