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网讯 5月9日上午,我县召开省级法治县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会议,传达省委《关于开展创建法治市、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的实施办法(试行)》和市委相关会议精神。县领导罗国建、任金娥、费国坤出席会议。
创建法治市、县(市、区)工作先进单位活动,由省委建设“法治浙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开展此项工作,就是对市、县(市、区)在坚持依法执政、建设法治政府、推进公正司法、深化普法教育、发展基层民主等方面进行考核。据了解,我县的该项工作已进入民意调查问卷阶段。
罗国建在会议上强调,当前,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省级法治县工作先进单位创建工作的组织领导,强化法治宣传力度,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务求实效,全面提高我县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个领域的法治化水平,努力使我县的法治建设取得更大成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