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乾元镇普通居民,不管是身怀六甲还是寒冬腊月,多次下水救人,共救回了21条生命。1990年开始,经常参与社会公益事业,如累计无偿献血1400CC,定期为社区老人量血压等,并在生活并不富裕的情况下出资5000元设立了 “爱心奉献奖”。2006年、2007年分别荣获“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浙江省道德建设先进个人、湖州市“爱心好市民”等荣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