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康人民法庭副庭长,曾任德清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副庭长。自1988年参加法院工作以来,始终以实际行动诠释了司法公正的内涵。特别是在德清法院执行局工作的十多年期间,面对执行工作的繁琐和艰难,钱慧芳同志知难而上,不断破解法院“执行难”问题。多次不畏路途艰难赴外地成功执行买卖合同等重大纠纷案件,为德清经济建设保驾护航;针对当前婚姻家庭、抚养、赡养纠纷等民事案件,钱慧芳同志采取了既要让权利得到保障,又要推广了尊老爱幼等社会公德,以法律的强制性和亲情的人性化相结合,创造了亲情执行一系列行之有效的措施和方法,不但赢得了当事人的广泛赞誉,也得到了新华社、中国法制日报、人民法院报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