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房装修后除甲醛本是入住前的关键步骤,近日,市民施女士却因此遇到了糟心事,请人除甲醛后,家中中央空调出现管路锈蚀、出风口异味等问题,空调售后与除甲醛公司互相推诿,让维权陷入僵局。
施女士于2023年在德清某品牌家用空调专卖店购置了一套中央空调。2024年6月房屋装修完毕后,空调调试一切正常。由于房屋空置(2024年6月至2025年5月期间未入住),施女士在此期间委托除甲醛公司上门服务。2025年5月,施女士首次开启空调时,发现出风口有明显异味,打开后竟看到内部管路存在生锈样残留物质。
随后,施女士联系空调售后上门检查,售后人员确认管路已大面积腐蚀,认为是除甲醛公司施工不规范所致;而除甲醛公司称,问题根源在于空调本身质量。双方各执一词,均拒绝承担责任。无奈之下,施女士向德清县消保委投诉,寻求维权帮助。
接到投诉后,消保委工作人员立即联络施女士、空调销售方及除甲醛公司三方核实情况,重点确认了事件时间线与施工细节。经调查核实,三方明确以下关键事实:一是施女士房屋长期空置,可排除使用不当造成空调损坏的可能;二是空调调试时无任何异常,问题明确发生在除甲醛施工之后;三是除甲醛公司施工时,虽对其他家电家具采取了保护措施,但未对空调出风口进行封口,还存在开启空调的行为,违反行业操作规程;四是空调销售方在安装调试后,未就空调空置期间可能面临的潜在风险向消费者作出必要提醒,未履行应尽的服务义务;五是维修更换空调内机需产生5.259万元费用。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应保证商品或服务符合人身财产安全要求,造成消费者财产损害的,需依法承担赔偿等民事责任。从事件事实来看,除甲醛公司的不规范操作是导致空调锈蚀的主要原因;空调销售方未履行风险提醒义务,属于服务范围内的消极行为,也放任了损害结果的发生,应承担相应责任。
考虑到申请第三方机构鉴定耗时久、成本高,经消保委调解,三方最终达成一致:除甲醛公司承担3.3万元维修费用,空调销售方承担1.959万元维修费用,纠纷就此圆满解决。
在此,德清县市场监管部门提醒广大消费者:选购产品、接受服务时,务必签订书面合同,明确产品标的、数量、质量、收费标准、验收方法、质保期及售后服务等核心条款;房屋装修各环节环环相扣,每个环节结束后需及时验收,若发现问题应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主动与商家沟通协商,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