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两会”召开,为预防火灾,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法律法规,德清县消防救援大队发布消防安全提示,提醒公众时刻不忘消防安全。
1、各单位要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要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落实值班值守人员,加强对重点部位的防火巡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2、村社区要加强火灾防范宣传培训,增强居民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扑救初起火灾和火场应急逃生的能力。对居民楼组织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检查,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消防通道畅通。
3、居民家庭要注意安全用火用电用气;不要在室内存放电动车,不要违规进行充电,充电时要有人看管;教育小孩不要玩火;及时清理阳台、走道、楼梯间、疏散通道的杂物;出门不要忘记关闭电源和燃气开关。
4、营业场所要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消防控制室值班人员要在岗在位;落实防火巡查措施,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要落实岗位消防安全职责,对员工进行全员培训,确保会报警、会引导疏散、会扑救初起火灾。
5、商场、宾馆饭店等人员密集场所要制定并演练应急疏散预案,举办庆典或商贸活动时,场地设置、电气设备要符合消防安全规定要求,配足消防器材,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
6、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不要携带汽油、柴油、酒精、烟花爆竹等易燃易爆危险品进站上车。一旦发生火灾,请用安全锤或坚硬的物品击碎车窗玻璃有序逃生。
7、外出购物、旅游或住宿,要注意熟悉所在场所的疏散通道位置和逃生路线,留意灭火器、防烟面罩等器材存放的位置和使用方法。如遇火灾要迅速逃生,不可贪恋财物。
8、在景区游玩时,要遵守景区的防火规定,不要吸烟和乱扔烟头。进入山林景区,不要携带打火机、汽油等易燃易爆物品,不要玩火或生火野炊。
9、驾驶车辆遇到悬挂应急救援号牌和使用警灯警报的消防车辆执行任务,应主动避让,保障救援车辆顺利通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