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沈根华、潘侠、陈奇、李峰、曹国华、王国良、章飚、陈建峰、黄向阳、余小堂的辞职请求,德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决定:接受沈根华、潘侠、余小堂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黄向阳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社会建设委员会主任委员、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陈奇、李峰、曹国华、王国良、章飚、陈建峰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德清县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德清县人大常委会
2024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