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遇到危险或紧急情况时,市民一般都会想到拨打110报警电话。然而,报警并非儿戏,每一次谎报警情,都可能是在与真正的受害者抢夺救助资源。近日,德清一女子因私人恩怨唆使他人多次谎报警情,被警方行政拘留。
日前,新市派出所接到一起涉黄举报警情,称辖区某公寓内有人卖淫。接到举报线索后,新市派出所立即展开调查,但经过多次的走访与暗中调查,警方均一无所获。在12月上旬与中旬,派出所又接到了同样的举报,经分析研判,举报电话中提到的公寓是王女士(化姓)独居的房间,而王女士是新市某围巾厂的员工,平日行程十分固定,并不存在涉黄行为。
经深入调查发现,这三起举报都是张某(男,化姓)所为,可张某在前两次举报时人在福建,第三次举报时人在长兴,但在报警电话中,张某声称自己是亲眼所见,在派出所电话询问时也绝不改口,且谎报自己的住址。随后,警方将张某依法传唤至派出所调查。在调查过程中,却出现了第三人李某(女,化姓)。
原来,李某一直喜欢王女士的男朋友,但王女士和其男友两人感情甚好,一直未分手,李某便怀恨在心。报警的男子张某与李某是同乡,李某便教唆张某多次举报王女士涉黄,以此发泄心中怨气。
目前,张某因涉嫌谎报警情,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8日并行政罚款300元。李某因教唆、胁迫、诱骗他人并实施违法行为,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9日并行政罚款3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