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车不喝酒,喝酒找代驾”,已经是大多数酒友们的共识。但沈某饮酒后明明已经叫了代驾,对方还顺利将他送到了小区,却还是因“醉驾”被交警查了个正着,这是怎么回事?
近日,市民沈某因饮酒后不能开车,请了一名代驾,刚将其送至小区门口,沈某就付钱终止了代驾服务,随后自己坐上了驾驶位,试图将车开进小区内停车。受酒精影响,沈某在驾驶车辆的过程中,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明显下降,车子开出没多远,就失控撞上了停靠在路侧的电动自行车和摩托车。随后,他直接驱车驶离了小区,最后在德清县第一中学门口被交警查获。
经现场呼气式酒精检测,沈某体内酒精含量为138mg/100ml,已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虽然沈某在酒后又将车子开上了公路,但需要注意的是,在小区院内、路肩等马路以外的地点饮酒后驾驶,若达到酒驾或醉驾标准,也属于酒驾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规定,只要将车驶离车原位,就可以认定有了驾驶行为。而只要驾驶人饮酒后在道路上有驾驶机动车的行为,即构成酒驾。在道路交通安全相关法律法规中,“道路”是指公路、城市道路和虽在单位管辖范围内但允许社会机动车通行的地方,包括广场、公共停车场等用于公共通行的场所。因此,只要在“道路”的范畴内,即便是酒后挪车也算酒驾。即使在小区或停车场内挪车,也存在撞到其他车辆、行人或固定物的风险。因此,保持清醒的状态和遵守交通规则对于公共安全至关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