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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学法讲座
时间: 2024-09-30 来源: 作者: 记者 付露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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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昨天下午,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举行理论中心组(扩大)学习会暨《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学法讲座。县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主任陈健,洪延艳、沈生章、章洪春、高奇凡、施剑锋、孙政文等常委会领导参加。

  作为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的诞生地,今年,湖州出台了《湖州市生态文明典范城市建设促进条例》。该《条例》是全国生态文明建设领域地方立法的一次创新探索,标志着湖州法治护航生态文明建设迈上了一个新高度,目前已于2024年5月1日起施行。会上,受邀专家对《条例》的立法背景、制定过程、核心内容和实施要点等进行深入讲解,整场讲座既有理论高度,又紧密联系实际,为与会人员全面理解和深入贯彻《条例》提供了有益的指导和帮助。

  会议强调,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将生态文明建设的思想根植于心、践之于行,更好地服务保障高水平建设生态文明典范城市。要有力贯彻落实《条例》,各部门、镇街要提升站位增强工作合力,严格执行,确保各项规定和要求落地生根、开花结果,取得实绩实效。要精准推动《条例》实施,充分发挥人大职能,正确行使法定职责、抓好执法检查、深化调查研究,形成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参与生态文明建设的良好氛围,推动条例从“文本上的法规”成为“行动中的法规”,全力以赴推动我县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