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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任免
时间: 2024-07-30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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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命名单

  (2024年7月29日德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许哲锋为德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

  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王云香辞去德清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7月29日德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王云香本人的辞职请求,德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王云香辞去德清县监察委员会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德清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陈兴江辞去德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决定

  (2024年7月29日德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陈兴江本人的辞职请求,德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陈兴江辞去德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职务的请求。报德清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吕翔辞去德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决定

  (2024年7月29日德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吕翔本人的辞职请求,德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吕翔辞去德清县人民政府副县长职务的请求。报德清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关于接受项祖宏等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等职务的决定

  (2024年7月29日德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和项祖宏、叶调胜、吴建勇的辞职请求,德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定:接受项祖宏辞去县十七届人大常委会委员、县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主任委员、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接受叶调胜、吴建勇辞去县十七届人大代表职务的请求。报德清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备案。

  德清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7月29日德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朱海平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崔颖为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免去:

  项祖宏的县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叶调胜的县人大监察和司法(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

  德清县人大常委会决定任免名单

  (2024年7月29日德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决定任命:

  吴建勇为县商务局局长。

  决定免去:

  曹娅芬的县商务局局长职务。

  德清县人大常委会任免名单

  (2024年7月29日德清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通过)

  任命:

  王国栋为县人民法院地信小镇人民法庭庭长;

  谢芳为县人民法院雷甸人民法庭庭长;

  沈怡赟为县人民法院乾元人民法庭副庭长;

  沈妮为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服中心)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嵇阳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徐银银为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三庭庭长;

  顾敏芳为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夏辰雪为县人民法院行政(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

  王丹为县人民法院新市法庭副庭长;

  谈晓丽为县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免去:

  王国栋的县人民法院地信小镇人民法庭副庭长、民事审判三庭庭长职务;

  谢芳的县人民法院立案庭(诉服中心)庭长职务;

  沈怡赟的县人民法院行政(环境资源)审判庭庭长职务;

  沈妮的县人民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庭长职务;

  嵇阳的县人民法院综合审判庭庭长职务;

  顾敏芳的县人民法院雷甸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

  王丹的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姚俭的县人民法院乾元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田芳的县人民法院雷甸人民法庭庭长职务;

  杨静的县人民法院洛舍人民法庭副庭长职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