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下渚湖派出所民警章铭超与辅警队员在辖区开展巡逻工作时,在路边草丛发现了一只猫头鹰,看见人靠近也不飞走,疑似受伤无法飞行。
为防止猫头鹰受到伤害,两人立即找来纸箱将其带回所内悉心照料,并立即与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取得联系,进行移交救护。经赶来的工作人员鉴定,这只落难的“萌鸟”系领角鸮幼鹰,是鸱鸮科、角鸮属的猫头鹰,属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幼鹰不具备野外飞行和独立生存能力,该幼鸟可能是在学飞的过程中从树上掉落,因受伤而无法起飞。
经初步检查,幼鹰目前身体状况良好,待进一步检查后,若幼鸟具备野外生存能力就会将其放生,回归大自然。警方提醒:春、夏季鸟兽活动频繁,如遇到受伤、被困的野生动物,请第一时间报告相关部门,避免与动物直接接触;如遇无法辨认的野生动物物种,不要自行放生,应交由有关部门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