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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男子诱捕4只竹鸡 被警方立案侦查
时间: 2023-07-05 来源: 作者: 记者 徐晟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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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县公安局武康派出所侦破一起非法狩猎案,犯罪嫌疑人唐某因非法诱捕4只国家“三有”保护动物——竹鸡,被警方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今年5月,唐某听人说起我县西部山区生态环境好,而春夏正是竹鸡求偶季,捕获几只不难。于是,他从网上购买了捕鸟的特制丝网、扩音器以及竹鸡模型,还专门学习如何设置“仿生陷阱”。利用这个办法,唐某屡试不爽,共抓获4只竹鸡,其中两只沦为了“盘中餐”,而唐某在品尝后,并未觉得竹鸡美味,另外两只竹鸡侥幸得以放生。

  让唐某没想到的是,一个多月后就有警察找上门。6月26日,武康派出所民警张朱权经线索深挖和研判分析,在唐某家中将其抓获,现场缴获不少捕猎工具,同时在其手机上发现了几段捕获竹鸡的现场视频。“我真不该一时贪嘴,图好玩,明知抓竹鸡是违法的,还是铤而走险,这下把自己都给‘捕’进去了。”在讯问室里,犯罪嫌疑人唐某十分懊恼。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野生动物是指珍贵、濒危的陆生、水生野生动物和有重要生态、科学、社会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野生动物保护等级有三个,分别是国家一级保护动物、国家二级保护动物、国家“三有”保护动物。我们常见的中华蟾蜍、猪獾、野猪、雉鸡、画眉鸟、竹鸡、白鹭、夜鹭等都属于“三有”保护动物,均不能非法猎捕,否则会构成违法犯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