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清钰科技有限公司对《行政处罚决定书》(德消行罚决字[2022]第0060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德消行罚决字[2022]第0059号)、《行政处罚决定书》(德消行罚决字[2022]第0058号)的处罚内容已履行完毕。经核查,该公司已基本消除社会不良影响,未发现该公司被处罚的同类行为存在。
特予以公示:2023年7月3日至7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