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消防法律法规,及时掌握社会面上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问题,督促社会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改正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坚决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2022年德清县消防救援大队根据《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61号令)及《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120号令)的要求,现将监督抽查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2022年1月至12月份,德清县消防救援大队共抽查单位2297家次,发现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071处,督促整改火灾隐患或违法行为2060处,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1237份,依法对37家单位进行了临时查封,下发行政处罚决定书205份,对34家单位作出了责令停产停业或责令停止使用的行政处罚。
德清县消防救援大队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