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武康街道“大综合一体化”发起了一次同一场景的联合执法活动,对德清县一级水源保护区对河口水库开展“综合查一次”行动。
当天早上,联合执法人员在水库上游“护水”巡查时,发现鲁某某驾驶一辆轻型货车将不明物料运送至水库上游淡岭脚下,并堆放在一处打算送给周边农户当堆肥使用。经执法人员核实,这堆不明物料为化粪池清掏物等固体废弃物,且尚未经过无害化处理。执法人员通过无人机对现场周边进行搜查取证,确认案发地点位于一级水源保护区红线范围内,与“大水缸”近在咫尺。当事人的行为涉嫌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六十五条第二款的规定,武康综合行政执法中队执法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依法对鲁某某等人作出罚款400元的行政处罚。
随后,联合执法人员对对河口水库大坝及其附属设施的安全运行状况、紧急救援措施、设备以及水文情况等进行检查,并及时对库区违法垂钓群众进行劝阻。
对河口水库是全县人民的“大水缸”,保护水生态,就是实实在在的民生事业。接下来,武康街道将继续深化联动机制,以“大综合一体化”为载体,提升基层治理水平,积极筑牢饮用水源安全保护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