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审批流程再精简。简化公众聚集场所投入使用、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实行部分事项(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民用机场航站楼、体育场馆、会堂等5类场所)告知承诺制,实现办事项目“无证明”,全面精简受理资料,申请人只需提供消防安全告知承诺书即可,其余资料由消防部门通过电子证照库和部门数据交互共享获取,一律不要求申请人提供。
二、火灾调查时限再压缩。涉及企业发生火灾的,尽量缩小火灾现场封闭区域,火灾事故原因调查时间由原来的30个工作日压缩至20个工作日,确保企业能及早恢复生产。
三、监督执法再柔性。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保持行政处罚尺度统一,对情节轻微、当场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不予处罚。对社会单位在消防监督检查前已自查发现并启动整改的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慎用关停、查封、取缔等强制性执法手段。
四、“三服务”活动再深化。大队党委班子成员逐一明确联系镇(街道)和社会企业,每季度赴联系点走访社会企业和群众百姓,开展调研服务,听取意见建议,进行面对面、一对一的帮扶,能当场解决立即解决,需要交上级部门或其他解决的,逐级上报解决。
五、救援能力再提升。加强接警指挥调度,及时、准确、高效、文明受理群众报警;加强实战化训练,进一步提升灭火救援能力,努力降低群众在各类事故中的损失;将全县所有微型消防站和专职消防队纳入大队指挥调度;组织政府专职消防员、村志愿消防队员开展灭火救援轮值培训。
六、消防宣传再加强。常态化开放消防科普教育基地和消防队站。组织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定期组织开展灭火疏散演练、上门宣讲消防常识等活动,提升群众自防自救意识。推进企业百万员工消防安全素养大提升,分步分批实施“覆盖式”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