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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四强化”整治建筑工地消防隐患
时间: 2019-09-05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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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进一步提升在建工地的火灾防控能力,确保全县火灾形势稳定,德清县根据建筑工地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特点,以“四个强化”全力做好建筑工地消防安全工作。

  一、强化执法监督,严把火灾隐患源头关。为确保施工工地消防安全,德清大队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督。组织人员对各施工工地进行检查,对建筑装修材料耐火等级、外墙保温材料、防护网等消防产品抽样送检的力度和频次,严防“先天性”火灾隐患滋生。对正在建工地实施跟踪检查,及时了解消防在建工地施工情况,坚决制止在建设和装修过程中擅自改变消防设计、使用不合格的消防产品和装修材料的行为;凡验收不合格的严禁投入使用,对擅自投入使用的,依法予以重罚,并采取临时查封或强制关停措施。同时联合住建、安监等部门对辖区在建工地开展“拉网式”滚动排查,重点检查在建工地施工现场的易燃、可燃物品堆放、消防设施、消防通道、消防水源、重点岗位人员持证情况等。对检查中发现的火灾隐患和违法施工现象,依法责令相关单位当场落实整改,不能当场整改的限期整改,并要求相关单位在整改期间加强安全防护措施。

  二、强化联动机制,层层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进一步强化联动机制,明确相关部门消防安全职责。德清大队积极推动行业主管部门与在建工地签订消防安全承诺书,落实相关部门及行业单位主体责任。8月29日,德清县政府组织公安、住建、安监、规划、消防等部门召开协调会,成立在建工程施工工地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小组,对全县在建工地进行逐一检查,实行部门间隐患抄告、联合执法、督导检查、定期通报等监督管理模式,形成了职能部门齐力监管的良好局面。同时专门组织在建工地相关负责人召开会议,明确建设方、施工方、监理方的消防安全责任,并签订责任状,防止出现推诿扯皮、漏管失控。

  三、强化宣传教育,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为切实提高施工工地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德清大队强化宣传教育,执法监督人员在上门帮扶指导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相关工作的同时,向工地负责人及员工普及消防法律、法规知识,帮助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同时强化消防宣传培训。针对建筑工地务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淡薄的问题,大队组织消防宣传人员送知识进施工工地,对工地人员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发放宣传资料,组织开展火灾逃生演练。大队还充分运用QQ群、手机短信、微信、微博、广播电视等途径广泛宣传在建工地消防安全知识,固牢思想防线。 四、强化熟悉演练,提升应对突发火灾的能力。针对在建工地,现场施工人员安全意识薄弱,消防安全知识匮乏,火灾初期扑救能力弱的实际情况,德清大队进一步强化熟悉演练工作。定期组织辖区中队深入工地进行熟悉演练,并积极传播消防安全常识,帮助工地完善灭火救援预案。建立微型消防站,并对微型站人员进行初期火灾扑灭等技能培训,有效提升建工地安全管理水平和自防自救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