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有关规定,自2020年1月1日起,海关总署决定对实施检验的进出口商品目录进行调整,对涉及布料及成人服装、纺织机械、冷轧钢板等199个HS编码的商品,取消监管条件“A”,海关不再实施进口检验监管。
本次法检目录调整后,企业通关将更加便利,进出口企业可通过三种方式获知商品是否需检验检疫:结合2020版《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和本次调整公告,目录内的均需实施检验检疫;可登录海关总署网站“信息公开”栏目,查询《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实施检验检疫的进出境商品目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税则》;可向海关咨询。
湖州海关驻德清办事处提醒,企业在货物进出口前应了解检验检疫相关政策,以确保政策调整后货物的顺利通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