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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知情”的平台优惠活动店家损失3000多元
时间: 2019-10-12 来源: 作者: |记者 俞丹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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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民张先生两年前在武源街上开了一家面馆,开业没多久便加入了“饿了么”平台,承接外卖服务。最近,他因为“饿了么”平台的一场优惠活动和平台闹了纠纷,他表示这场“不知情”的优惠活动导致他的店铺损失了三千多元,无奈之下找到了我们百姓连线帮忙。

  “在完全不知道的情况下,‘饿了么’平台上架了这个满20减10元的优惠活动,这个活动导致了我的店铺损失了3000多元。”张先生打开手机翻出了活动期间的一笔笔订单,他说就拿一笔刚好20元的订单来算,店铺满减优惠10元,超级会员专享红包减3元,顾客实付7元。而这优惠的13元都是由店家来承担的。除此之外,还要扣除“饿了么”平台抽成每单原价的20%以及部分跑腿费,这样算下来这笔订单店家到手只有2.5元甚至更少。

  张先生算了一下,从8月28日活动开始,到9月中旬,因为那段时间自己不在店里,在“饿了么”平台一共有四百多单生意,他的亏损在3000多元,他认为“饿了么”平台并没有经过他的同意就上架了这次活动,所以这3000多元需要“饿了么”平台来承担,之前他也多次联系平台工作人员,但是事情一直没有得到解决。

  随后,在张先生的带领下,记者来到了位于中兴路上的“饿了么”德清运营中心,双方面对面进行了沟通。“饿了么”德清运营中心区域经理表示,愿意承担张先生一半的损失,然而这个解决方案张先生并不认可,张先生表示他将采取司法途径来保护自身权益。

  随后,记者电话联系到了浙江广明律师事务所万春霞律师,咨询相关情况。万律师表示,如果双方的合作协议没有约定平台有自主开展促销活动的权利,那么平台开展促销活动应先行取得商家的授权许可,在没有经过商家授权许可的情况下开展促销活动,导致商家利益受损,商家有权要求平台赔偿,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商家举证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