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县公管办发出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时间: 2019-01-11 来源: 作者: | 记者 徐超超 通讯员 周金龙 孙丽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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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县公管办对弄虚作假投标的当事人浙江宝宇建设有限公司责任人包某与孙某发出行政处罚决定书,依法作出30360元的罚款,并进行信息公示。据悉,这也是县公管办发出的首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原来,违法当事人参加工程项目投标活动时,在投标文件中承诺项目负责人秦某无在建工程行为,但在实际调查过程中,秦某在参与以上项目投标时,已在其它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负责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三十三条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二条规定,构成弄虚作假行为。据此,县公管办依法依规对其作出了相应的行政处罚。

  近年来,面临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招投标执法职能划转与违法违规行为时有发生的新形势,县公管办通过完善制度、创新办法、严格程序、强化现场监督、规范投诉处理等一系列举措,加大对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坚决打击借用资质、弄虚作假、围标串标等违法行为,精准打击工程建设招投标领域黑恶犯罪行为,对涉嫌犯罪的人员,移送公安部门追究刑事责任。据统计,2018年,县公管办共调查案件9起,已查实违法违规事实正例行相关处罚程序的案件8起。

  “希望以案释法,大力肃清市场,促进我县招投标工作有序开展。”县公管办工作人员表示,县公管办将进一步完善遏制招投标领域违法行为及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有效机制,确保扫黑除恶工作做到常态长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