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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宝妈福利来啦
时间: 2018-10-19 来源: 作者: | 记者 沈晓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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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这几天,德清一些生育不久的女职工陆续收到了一条奖励假生育津贴发放的短信。原来,从今年开始,浙江多地人力社保部门发布“关于补发30天奖励假生育津贴的通知”类似文件,提出2016年1月1日以后生娃的妈妈,可以享受30天奖励性产假生育津贴。昨天,记者从德清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了解到,德清关于补发30天奖励假生育津贴的相关工作已于近日开展。

  此次奖励假生育津贴的补发对象是2016年1月1日后生育,符合德清县生育保险待遇享受条件,且已按规定领取了生育保险待遇、尚未领取奖励假生育津贴的参保女职工。据统计,我县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共计经办符合奖励假的女职工4577人次,需补发1330.37万元。补发时间将从2018年10月中旬开始,预计在10月底完成。

  记者了解到,在奖励假生育津贴补发的过程中,很多市民存在不了解该项政策的情况。这几天,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的咨询电话也是络绎不绝。记者梳理了一些常见问题,供读者参考。

  问题一:为何“补发”生育津贴

  根据《浙江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有关生育假期的相关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不影响晋级、调整工资,并计算工龄;用人单位根据具体情况,可以给予其他优惠待遇。

  今年年初,《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女职工奖励假生育津贴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已明确规定:“2016年1月1日以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法定产假期满后,享受三十天的奖励假,该三十天奖励假属于98天生育假的延长,生育津贴应当从2016年1月1日起发放。”

  问题二:有宝妈没有收到生育津贴的补发短信

  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主任潘曦鸣告诉记者,这几天经常有市民打来电话表示自己是在2016年1月1日至2018年4月30日期间生的孩子,但是没有收到补发的短信。主要原因是她很有可能没有参加生育保险,因此不可能享受生育保险的待遇。

  问题三:电话号码缺失或变更影响补发短信的接收

  也有市民反映,身边的同类人员都收到了生育津贴的补发短信,但是自己却没有收到。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经过系统核查后发现,这类参保女职工在参保登记的时候,并没有填写手机号码,或者手机号码变更,没有及时来社保窗口进行号码变更,因此此次群发短信的时候,这类参保女职工就没有接收到。

  问题四:补发的生育津贴有多少钱?

  据了解,补发标准按照已领取的原生育津贴计发基数,计发30天奖励假生育津贴,不同单位不同行业的参保女职工,收到的津贴金额都会不一样。

  问题五:为什么此次补发对象不包括2018年5月1日之后报销生育保险的参保女职工?

  在接到《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女职工奖励假生育津贴计发有关问题的复函》后,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立即着手调整生育保险的发放系统,今年5月份之后申请女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的女职工,县医保中心已开始执行计发三十天奖励假的生育津贴,也就是说参保人员已经按照新的128天假期来享受生育津贴了,因此不需要补发。

  记者了解到,由于这次生育奖励假需要补发的人员较多,并且部分人员可能存在不知情等情况,为了做好该项工作,我县参照了周边市县的做法,结合多方经验与优点,前期做了大量的准备和梳理工作。

  县医疗保险管理服务中心将直接把奖励假生育津贴发放至女职工的社会保障卡银行账户,不需要提交任何资料,也不需要办理任何手续(无社保卡的女职工需要及时向县医保中心提供本人的银行卡及身份证复印件),女职工直接可以去社保卡所在的银行领取这笔钱,实现业务办理“一次都不用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