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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县全面清理转供电环节违规行为
时间: 2018-10-12 来源: 作者: | 记者 杨晓燕 通讯员 王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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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记者从县发改委(物价局)获悉,今年以来我省工商业用电已四连降,累计降低电价8.4分每千瓦时,与2017年全省一般工商业平均电价相比,降价幅度达到10%。为了确保降价措施传导到终端用户,我县已开始全面清理转供电环节违规加价行为。

  按照今年工商业电价四连降的幅度,我县每年可减轻企业用电成本超3200万元。但是目前全县仍有不少终端工商用电户不是由电网企业直接供电,而是由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转供电,在转供电环节存在很多转供电场所将公共电费、转供电经营者物业办公等自用电费、公共设施损耗费等以电费名义分摊到租户的不合理加价行为。

  为让降价政策真正惠及所有一般工商业用户,确保打通降价政策落地的“最后一公里”,我省物价局联合省电力公司已于8月发布《关于进一步清理规范转供电环节不合理加价行为的通知》,要求对商业综合体、产业园区、物业、写字楼等转供电主体,在转供环节存在的不合理加价行为进行清理,并于8月31日前完成自查自纠。

  根据通知要求,商业综合体等转供电单位要对其向电网企业缴纳的电费单,向转供电用户收取的电费清单、以及分摊方式等进行公示,接受转供电用户的监督。相关共用设施用电及损耗通过租金、物业费、服务费等方式协商解决。

  目前,我县物价局联合县电力公司正在转供电单位进行清理整治。此外,转供电主体自9月1日起仍未将降电价措施传导到终端用户、转供电环节仍存在不合理加价的,一般工商业用户可通过价格举报电话12358、供电服务热线95598投诉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