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我县一家提供住宿服务的浴室,因未按规定登记客户身份信息且拒不整改,被开具十万元“反恐罚单”,这也是我县公安局针对浴室行业开出的首张巨额罚单。
今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实施的第三年,随着这部法律的实施,“反恐罚单”这个词汇也逐步走进了大家的视野。日前,本报相继报道了县公安局对我县民宿及酒店开具10万元巨额罚单,并警示广大住宿业的经营者和管理者们,按规定登记旅客住宿信息。然而,仍有人抱有侥幸心理触碰法律底线。
记者从武康派出所了解到,今年5月初的一次走访排查中,民警发现了存在的问题。5月4日凌晨,值班民警对辖区内一家获得特种行业许可证、并提供住宿服务的浴室进行旅客登记情况检查时,发现该浴室未按规定登记住宿客户信息。随后,民警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对这家浴室处以罚款的行政处罚,并责令其改正。
不料,民警5月24日再次来到该浴室检查时,发现同样的问题依然存在。
根据前台旅馆业登记系统中登记的信息,民警对该浴室的住宿登记情况进行例行检查。检查中,发现该浴室对未能出示任何有效身份证明,且假冒他人身份信息进行登记的陈某和马某提供了住宿服务。
“旅客不愿意,所以我们就没有登记,没想到还有这样的情况。”该浴室前台登记人员这样回答民警询问。
当晚,马某与朋友来浴室沐浴,由于马某有吸毒前科,为避免民警核查,在浴室工作人员问其身份信息时,谎称自己未带身份证并向工作人员提供了朋友的身份证号码。而工作人员将身份信息登记在册后,并未使用公安机关安装的人脸识别机对其进行身份核验。
随后,两人沐浴后便住宿在休息区,不想在民警对浴室进行检查时被查获。
而另一位假冒他人身份信息进行登记的涉案人员陈某,当晚与两位朋友一起至浴室沐浴,其间,一位朋友先行离开,陈某就以其身份信息入住了浴室。
依照相关规定,浴室工作人员在当晚21点开始为需要住宿的客人办理住宿登记,一般在凌晨2点前完成身份核验。但当晚,由于陈某沐浴后睡着,工作人员便没有进行再次核验,直至民警前往浴室进行检查时,才发现该情况。
“如果非法人员未核验身份和如实登记身份就进入公众场所,确实会产生安全隐患。”经过这一次检查,浴室负责人表示,浴室在对按规定登记客户身份信息的工作中存在疏忽,并表示接受公安机关依法作出的处罚,今后将积极落实住宿登记措施,杜绝此类情况发生。
警方提醒,其实不光是旅馆业或提供住宿服务的浴室行业需要注意信息登记,像寄递业和危化品经营者,同样要加强和规范行业的日常操作行为,严把信息规范登记,自觉落实实名登记制度和其他各项安全管理措施,不要等到收到巨额罚单或被依法采取强制措施时才懊悔不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