谈及经济纠纷,许多市民会觉得哪怕闹到了法院,也只属于民事案件。其实并非如此,记者从县人民法院了解到,为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切实维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县人民法院加大执行力度,针对部分老赖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县人民法院将对其追究刑事责任。昨日上午,县人民法院对“老赖”邱某进行公开庭审,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6个月。
昨天上午11点,关于被告人邱某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一案正式在刑事审判庭开庭审理。被告人邱某被法警带至被告席前,其背后旁听的家人已哭红了眼。
据公诉人陈述,被告人邱某自2014年至2017年期间,由于民间借贷及银行贷款,共涉及债务60余万元。因一直未能偿还,最终被债权人起诉至县人民法院。后经县人民法院审理判决,邱某应及时偿还债务,但他一直未能完全履行,最终走到了今天的审判席上。
从庭审现场了解到,在法院执行中,被告人邱某曾因拒不执行判决裁定,先后4次被法院依法进行司法拘留。但邱某曾在自己有能力偿还债务的情况下,依旧未执行法院判决、裁定,并将收取的租金用于扩大厂房及生产经营,致使法院生效判决、裁定无法执行。
当站在刑事审判席前,邱某最终认识到了自己行为的严重性,并主动承认错误,而他的家人也在开庭审理前,主动将部分欠款交至法院执行局。
经过审理,法院最终对被告人邱某依法作出有期徒刑6个月的判决。
“虽然已经对被告人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的行为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但被告人刑满释放后,依旧需要履行法院判决、裁定,及时偿还债务。”县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副庭长王丹提醒:也请其他的被执行人注意,及时履行法院判决、裁定,不要存在侥幸心理。
当天庭审现场,县人民法院还邀请了市民代表及法务工作者进行旁听,切实了解当前法院执行工作力度及拒执案件的相关审理。
作为旁听人员,郭鑫飞在走出庭审现场时表示感触很多,“回去以后也会跟我身边的人多说一下,要讲诚信,借钱后及时偿还,如果人人都树立这种意识,那么我们的社会才会越来越好。”郭鑫飞说道。
据了解,由执行案件转变成刑事诉讼案件,是县人民法院在“基本解决执行难”道路上的又一重大举措。针对一些躲避执行的“老赖”,县人民法院会继续加大打击力度,切实维护法律公信力及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