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无信不立,业无信不兴。昨天,《德清新闻》报纸发布了“2018年第一批劳动保障失信黑名单”,三家欠薪失信企业被公示曝光。而据当天同一版面刊发的“我县出台‘联合惩戒’机制”一文报道,这三家企业因失信而将遭受14个部门的“联合惩戒”。
建立失信联合惩戒机制,是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重要一环。德清是全国道德高地,在信用建设方面起步较早,也积累了不少探索经验。如这些年相关部门推出了老赖登闹市大屏幕、个人信用“三色”评价、“一网一库一平台+N服务”信用信息系统等。在此基础上,我县建立欠薪失信“联合惩戒”机制,可谓是水到渠成的必然之举。
说起工资被拖欠问题,并不是什么新话题,几乎每年年关,就有相关新闻见诸报端。年年谈及,又年年出现。而此次14个部门建立联合惩戒机制,无疑是对欠薪失信企业的一记“重拳”。从新闻报道可以看出,联合惩戒的措施还是相当严厉的。显然,这些规定和举措,能对恶意欠薪犯罪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为防范企业欠薪、维护企业工人合法权益起到积极作用。企业的一次欠薪行为,将被记录在案,日后再进行其他活动将被限制,因为“信誉”打了折。如此这般从以往的帮忙讨薪到预防欠薪,是政府积极转变职能的体现,也是政府做好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的职责所在。
不过,好政策好措施,也要靠不打折扣的执行来发挥作用。14个部门签署《备忘录》,仅仅是维护诚信、惩戒失信的第一步,关键是要“备而不忘”,真抓实管、步步落实。具体而言,首先,联合惩戒,顾名思义,“联合“非常重要。只有联合起来,补齐短板、形成合力,对“老赖”处处设限,真正戳到“老赖”的痛点,才能改变过去失信收益高于守信收益的不正常现象,防止“劣币驱逐良币”和“破窗效应”的出现。其次,因为涉及到多个部门的配合,那么打通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提高协作程度和效率,就显得非常重要。再者,联合惩戒的目的不在于惩戒,而是要让社会的失信行为越来越少,在“机制“实施初期,信息普及必不可少,以起到告知与警示之效,真正“让失信者寸步难行,让守信者一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