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在线 | 浙江新闻 | 浙江日报 | 潮鸣天下 | 彩票 | 杭城就医挂号 [加为收藏] [设为首页]
我要投稿 ·我要报料 ·《德清新闻》数字报 ·新闻热线:0572-8889090
网站首页 | 新闻中心 | 时政要闻 | 社会民生 | | 乡镇 部门 | 德网专题 | 德清旅游 | 网上道德馆 | 拍卖公告
您现在的位置: 德清新闻网 >> 新闻中心 >> 经济
文字:   打印

我县三千余家企业“不用跑”
www.dqnews.com.cn 2018-05-28 德清新闻网

    德清新闻网版权声明:凡本网的所有新闻作品,版权均属于德清新闻网,未经本网授权不得转载、摘编或利用微博、微信、论坛和手机客户端等其它方式使用上述新闻作品。已经本网授权使用作品的,应在授权范围内使用,并注明“来源:德清新闻网”,以及该新闻作品的作者姓名。如有违反上述规定,本网将追究法律责任。



  日前,根据国务院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要求,国家税务总局出台新的《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办法》,该办法明确规定,本月起,企业享受所得税优惠事项采取“自行判别、申报享受、相关资料备存留查”的办理方式,这意味着企业能够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优惠事项条件,就能享受企业所得税税收优惠。

  得益于办理方式的改变,吴浙芳办理企业所得税事项变得方便简单。她告诉记者,自己是浙江禾润有机硅新材料有限公司的财务人员,由于公司属于高新技术企业,享受高新技术企业优惠、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等3个优惠事项,新办法实施以后,就再也不用将相关材料拿到税务部门办理备案,只需根据经营情况和相关税收法规自行判断,并填报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表,便能享受这项优惠政策。

  “目前,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共有69项,办理方式改变以后,全县3000余家企业能够享受这项便民措施带来的便利。”县国税局工作人员说,虽然企业能够自行判断是否享受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但企业仍需准备享受优惠相关的合同、协议、凭证等资料留存备查,如核查发现与实际情况不符,企业将无法享受税收优惠。

  与此同时,为顺利推广这项便民措施,县国税局对有关工作人员开展业务培训,并在办税大厅张贴《企业所得税优惠事项办理须知》等方式,加强前期政策辅导和宣传。

  “这次办理方式的化繁为简,对于企业的办税人员来说,免去了到税务部门办理相关手续的麻烦,为他们减轻了不少工作量,是税务部门开展‘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进一步深化。”县国税局工作人员说。

作者: | 记者 徐超超 通讯员 章军航 吴佳奇
分享到:

相关稿件

×

展开查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