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2日上午,我县召开烟花爆竹全域“双禁”工作动员大会。记者从会上了解到,自今年6月1日起,我县烟花爆竹“双禁”实施范围在去年城市建成区的基础上“升级”,明确在全县所有行政区域都实行“双禁”,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违法销售、燃放和生产、储存、运输、携带烟花爆竹。对于违法行为,将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罚,相关行政处罚信息依法记入社会信用档案;如构成犯罪,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会议要求,距离“全域”双禁实施已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各镇街、部门要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做到层层有人抓,管理不断档;要鼓足干劲、乘势而上,做到宣传全覆盖、百姓全知晓;要上下一心、真抓实干,做到切断源头、控制流动,以“零容忍”态度确保全域“双禁”工作取得真正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