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记者在乾元镇十字街口看到有人在兜售山鸡、兔和龟。据卖者称,他出售的全是正宗的野味,有市民在仔细辨别真假,购买者寥寥。
记者就此事咨询了林业部门,据工作人员介绍,如果他卖的来自野外非人工养殖,那是违法行为,即使麻雀也不准滥捕乱杀,买卖更是违法。市场上兜售的野味基本上是人工养殖的,以野货的名头卖高价。因此,这位兜售者不是触犯野生动物保护法,就是卖假货,消费者应提高防范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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