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县农发办完成了2018年度国家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项目资金结算工作,按照4.35%的贴息率,预计将给予欧诗漫生物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千思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德清县亚利达贸易有限公司共计221万元的财政贷款贴息。
据了解,农业综合开发产业化发展贷款贴息是中央政府为支持农业发展设立的专项资金,以专业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和涉农企业等为扶持对象,包括固定资产贷款贴息和流动资金贷款贴息,其中,单个贴息项目财政贴息资金额度不低于10万元,不高于500万元,流动资金贴息最高不超过150万元。
“相比过去,近几年国家对贷款贴息项目的支持力度大了不少,让受益的经营主体越来越广。”县财政局农发办主任沈炜东说,凡是涉农经营主体,无论规模大小,只要达到立项标准,就有机会申请贷款贴息,享受政策红利。此外,经营主体申请贴息贷款的银行从农业银行放宽至所有银行业金融机构。
据悉,贷款贴息项目一般会跨越三个会计年度,符合立项标准的项目单位,在贷款发生的前一年底编报贷款项目申报书,经省农发办批准录入年度贴息目录。在贷款发生当年,由县农发办核实确认后,进行资金结算并上报。在省农发办审核通过后,于贷款发生的第二年完成财政贴息报账,其中,贴息率按照央行每年公布的贷款基准利率执行。
“去年初,我们在走访湖州千思家用纺织品有限公司时,了解到该企业用于收购蚕茧的流动资金贷款数额较大,通过调查和审核,认定该企业具备办理贴息贷款资格,便决定为其提供政策辅导。”沈炜东说,县农发办及时指导其填报申请材料,并在去年底向省农发办申报被纳入贴息目录,申请的1050万元贷款贴息,经结算预计获得21万元的贴现额,将在明年初补助到位。
“农业发展离不开财政资金的支持,贷款贴息政策能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引导和杠杆作用,有利于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并能有效带动农民就业和促进农民增收。”沈炜东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