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市民戴秋月从县博物馆馆长手里接过了收藏证书,脸上笑容灿烂,戴秋月对自己的捐赠行为很低调:“这件宝贝本来就属于国家,我只是做了该做的事。”
戴秋月此次捐赠的是新石器时代良渚文化玉璧,距今约四五千年的历史。前不久,在钟管镇蠡山风景区工作的戴秋月像往常一样来到工地。天刚下过雨,泥土有些潮湿,工地上在栽种绿植。“走着走着,发现泥土中裸露出一块半月牙形的东西,当时我还以为是龙泉青瓷。”戴秋月从事民办博物馆工作,平时参加过县博物馆的培训,对瓷器文物有些了解。
捡起一小节树枝,戴秋月轻轻地拨弄开泥土,“宝贝”渐渐地露出了“庐山真面目”。“这块‘石头’略微发青,并不是瓷片,我怀疑它可能是一件文物。”戴秋月第一时间联系了县博物馆相关负责人。得知情况后,县博物馆文保所所长周建忠立马赶往了现场,初步判定这是一块已经风化的玉璧。他组织人员对现场进行仔细查看后,确认现场并不是这件“宝贝”的原生地,而是再生堆积,排除了附近还有其他墓葬的可能。
为了进一步探明“宝贝”的身份,县博物馆将其送到了省文物鉴定审核办公室进行鉴定评估。经过三位文物研究专家的一致鉴定,这是一件新石器时代良渚文化玉璧,内径4厘米,直径17.3厘米,厚0.8厘米,除边缘稍有磕损外,整个玉璧保存基本完好。
事情终于“尘埃落定”。戴秋月的行为得到了一片赞誉。据了解,新石器时代晚期各种文化大多出现了玉璧,其中以环太湖流域良渚文化玉璧最为代表,极具研究价值。此次市民发现并捐献良渚玉璧,对丰富县博物馆馆藏有着非常重要的意义。接下去,将会在县博物馆内的良渚文化场景里作为展品进行展示,供市民参观。
除此,县博物馆相关负责人提醒:地下埋藏文物是我国文化遗产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地下埋藏文物的物权,我国的相关法律都做了一致的规定,即地下埋藏文物属于国家所有。每个公民都应该树立正确的法律意识,自觉保护和上交国家文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