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履行公安消防机构消防监督检查职责,及时掌握社会面上存在的主要消防安全问题,督促社会单位及时消除火灾隐患,改正消防违法行为,依法履行消防安全管理职责,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公安部第120号令)以及省公安厅消防总队制定的配套标准制度的有关规定,根据湖州支队要求,制定2018年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方案。
一、抽查的范围
本次抽查的范围为全县消防安全重点单位(235家)。
二、抽查的分工和数量
德清大队现有的5名消防监督员组成。抽查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数量按照每名消防监督员每年不少于47家的标准核算,非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不少于35家的量化标准.全年抽查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数不少于235家(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全部检查一遍),一般单位数不少于175家。属于人员密集场所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大队每年至少监督检查一次。
三、抽查的时间与步骤
全年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抽查分为上半年、下半年两次开展。
德清县公安消防大队
二〇一八年一月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