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1月1日《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正式实施,我县各镇(街道)工作人员及公安、安监等部门形成合力,开展了一系列“双禁”新规宣传及执法行动。全县“双禁”氛围日益浓厚,更有市民主动上交家中烟花爆竹,以实际行动支持“双禁”工作。
近日,市民朱国富拎着一个大大的红色塑料袋来到武康派出所的报警大厅内,找到了值班民警。他表示,这是自己家里一直放着的烟花爆竹。得知“双禁”新规出台,特地主动上交至辖区派出所,希望警方帮忙进行处理。
“我们家平常也不喜欢放烟花爆竹,一来危险,二来也影响邻里,尤其是有孩子的人家。”朱先生表示,烟花爆竹是自己奶奶去世做周年,亲戚们送过来的,前几日看到“双禁”新闻,得知家中不能存放,也不能再燃放,便主动拿到了辖区派出所。
“有市民主动前来上交烟花爆竹,是对我们前期宣传工作的一份肯定。”武康派出所民警赵学良表示,自“双禁”新规实施以来,辖区内市民都积极配合,无燃放烟花爆竹等行为发生。期待有更多的市民朋友,积极融入到“双禁”工作,把家中存放的烟花爆竹及时地上交到辖区派出所。此外,如果有市民朋友发现买卖和储存烟花爆竹的相关线索,欢迎向公安机关进行有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