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年伊始,个人银行卡境外取现额度又有新调整,从每卡每年不超过10万元,调整为每人每年不得超过10万元。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的《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规范银行卡境外大额提取现金交易的通知》规定,2018年1月1日起,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本人名下银行卡(含附属卡)合计每个自然年度不得超过等值10万元,同时将人民币卡、外币卡境外提取现金每卡每日额度统一为等值1万元。
“此次调整主要涉及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的行为,目的是完善银行卡跨境使用的反洗钱、反恐怖融资、反逃税监管,防止人民币非法外流。”业内人士告诉记者。
根据资料显示,此前个人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取现,按照每卡每日不超过等值1万元人民币,每卡每年不得超过10万元人民币,“按照新《通知》规定,个人境外取现将对自然人持有的全部银行卡进行额度管理,而不是过去对单张银行卡进行额度管理。”该业内人士说,《通知》还规定超过年度限额的自然人,本年及次年将被暂停持境内银行卡在境外提取现金。
另据了解,此次额度管理并不改变每人每年5万元购汇额度,不影响个人正常提取现金和消费,不影响个人用汇便利,这表明,个人在购汇、银行卡境外刷卡消费时,不受该提取限额的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