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下午,我县召开动员会贯彻实施《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县委副书记、县长王琴英强调,要坚定信心、抓住关键、突出重点、精准发力,一以贯之打好“双禁”持久战,真正实现“禁止范围内禁得住,禁止范围外管得牢”的目标。县委常委、公安局长蔡惠江作动员部署,县委常委、副县长齐宁主持会议。
今年年初,市委明确要对烟花爆竹实施销售和燃放“双禁”,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把《规定》列为今年一类立法项目。《规定》于今年10月30日由市人大常委会向社会发布,将于2018年1月1日起施行。12月,我县也出台了《贯彻实施<湖州市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规定>工作方案》和《关于禁止销售燃放烟花爆竹的通告》,对抓好这项工作作了具体安排。
王琴英指出,实施“双禁”是践行“两山”理念、深化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是顺应群众呼声、满足人民美好生活愿望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法治政府、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必然要求,要切实统一思想,全面把握《规定》实施工作的重大意义。
王琴英强调,一要坚定信心,一以贯之打好“双禁”持久战。要做到宣传全覆盖,媒体宣传要铺天盖地,社会宣传要不留死角,基层宣传要进村入社,做到人人皆知;要做到防控堵源头,一方面要摸清家底、清理存量,另一方面要严防死守、禁止流入,做到无货可买;要执法动真格,加大处罚力度,强化联动惩戒,对违法违规行为做到严惩不贷。二要落实责任,以强烈的责任感和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强化组织领导、协调配合、督促检查,确保贯彻实施《规定》取得实效。
会上,县政府和相关镇(街道)、单位签订了责任状,县安监局、武康街道、舞阳街道舞阳社区、阜溪街道兴山村、春晖小学作表态发言,志愿者代表、机关单位代表宣读倡议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