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全县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求,结合十九大消防安全保卫工作,德清县消防大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五十五条的规定,按照《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标准》经过集体研究讨论,判定以下2家单位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现公告如下:
德清县人民政府
二〇一七年八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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