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车是件大事,如果买到的汽车问题重重,那真是太糟心了。不过,新实施的浙版“新消法”,对消费者购买新车、二手车容易遇到的“坑”做了填补。
近日,县市场监管局围绕今年5月新修订的《浙江省实施〈消法〉办法》,召开二手车消费经营培训解读活动,全县二手车行业协会的40余家经营户参加培训。当天,湖州市消保委秘书长陈晓冰为大家讲解新法的不同之处。
在讲解中,记者了解到,和现有的国家“汽车三包政策”相比,浙版“新消法”最大的亮点在于,汽车免费退换条件范围扩大了。
“汽车三包政策”规定,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六十日内或者行驶里程三千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出现转向系统失效、制动系统失效、车身开裂或燃油泄漏,消费者可以免费更换或退货。
而“新消法”在这些基础上,增设了“安全装置失效、车辆自燃或者因其他质量问题引起车辆失控,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同样可以要求销售者免费退换。
近年来,二手汽车经销商隐瞒真实情况、欺骗消费者的情形时有发生,浙版“新消法”对二手车维修责任也定了规矩。
陈晓冰介绍,浙版“新消法”规定,家用二手汽车销售经营者应当对二手汽车的重要信息在出售前进行全面核查、检测,并将准确结果以书面或者其他可以确认的方式告知消费者。“如果无法核查,也应将无法核查的事实和可能存在的隐患告知消费者,否则消费者可依照法律要求赔偿”。
“明确二手车信息,认真履行核查责任,严格落实二手车安全性能保证规定……”当天的培训会后,各家经营户还在二手车诚信经营承诺展板上签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