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小伙伴们的消费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可是被侵权的事却依然层出不穷。据县消保委和举报投诉中心的统计数据显示,截至目前,共受理处理消费投诉1350余起,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百万余元。
其中,收到投诉最多的类别依然是手机质量问题,可谓是遥遥领先。而网购、通信服务、民宿等服务行业的投诉量则成为新热点。
手机质量投诉居首位
免费砸金蛋,中奖率百分之百,这样的抽奖你还信吗?市民陈先生本以为自己好运降临,没想到掉进了不良商家设好的消费陷阱。不久前,他在某菜场门口通过砸金蛋活动,“中”了一只价值千元的手机。
受到鼓动的陈先生爽快地付了钱,兴高采烈地回到家后,却发现这手机不仅卡屏,而且还被强制绑定了高额的话费套餐。陈先生觉得自己上当受骗,提出退款要求,遭到店家拒绝后投诉。在市场监管部门的核实和反复调解下,商家才同意退机。
县市监局消费者权益保护科负责人朱红兵介绍说,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是黑屏、死机、信号不稳定等性能故障问题,售后维修周期长、不履行手机“三包”义务等。当然还有部分经销商销售假冒、翻新机等。
“手机质量投诉案件中消费者普遍面临举证难的情况。”朱红兵说,作为消费者,在遇到类似问题时,一定要保存好相应的发票证明,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通讯类投诉成为新热点
这几年,智能手机的广泛运用使得通讯类服务投诉也成为热点。其中,引发消费者投诉的主要问题是,无故给消费者开通各种套餐业务,手机流量和资费问题,通讯代理商订制不合理套餐捆绑销售手机等。
前几天,市民朱女士投诉:去年5月,武康英溪南路某手机专卖店工作人员来电称有300元话费可以免费领取,不需要任何消费。朱女士便满心欢喜地领取了。
让她意外的是,这几天去移动营业厅修改套餐时,却发现自己的手机套餐被该手机店工作人员修改成了月费98元,并且办理该套餐赠送的手机也被该店领取,这让朱女士十分气愤。
“是否签订书面协议成为了该投诉的关键。”在执法人员的调解下,朱女士最终得到了商家600元的电话储值卡作为补偿。
“服务的投诉大部分是由于商家和消费者在沟通上有一定问题。”朱红兵提醒说,绑定套餐计费的优惠大多有很多限制条款,在办理相关业务之前,要向营业员详细了解计费方法、承诺使用期限、最低消费金额等等约定信息,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纠纷。”
网购包邮还不如包质量
随着网络飞速发展,网购问题层出不穷。在统计数据中,记者看到,今年以来,共有100余件消费投诉和网购有关。最主要的投诉类型就是网店夸大宣传、用语绝对化,其中以化妆品“最盛”。
集赞送体验卡,送游乐券、蛋糕……如今,集赞送礼活动几乎风靡微信朋友圈,但天下真有这样免费的午餐么?
上个月,来自新安的刘小姐在微信上看到某饰品店称集赞满28个,凭截图就可领取一件饰品。她将截图发给商家,商家却不肯兑现承诺,理由是限定名额,直至她投诉至县长热线,才领到一份。
市场监管部门也提醒消费者,集满赞后,要通过转存、收藏、截图等形式保留好证据。另外,有不法分子会利用微信点赞活动套取个人信息,礼品只是诱饵,市民要注意保护手机存储的银行账号等个人信息,集赞前最好对商家进行了解,选择信誉较高的经营者。
市场催生“职业索赔人”
在与朱红兵的聊天中,记者注意到了一个老百姓并不十分了解,但对超市或者是经营户来说确是十分头疼的群体——“职业索赔人”。
世纪联华中兴店相关负责人周媚如是说,作为企业,如果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受到处罚毫无怨言,但是职业索赔人更多的是通过掉包或藏匿等手段恶意打假,而企业又很难有完整的监控证据,他们的行为严重干扰正常经营秩序。
据悉,今年以来,我县共接到职业索赔案件103件。据市场监管局消保科工作人员日常接触来看,出现在我县的职业索赔人大多不是本地人,其中一部分表现出组织化的特点。
这些人要求索赔一旦被拒,就投诉到监管部门,要求政府部门介入。占用了监管人员大量时间和精力,滥用政府行政资源。
朱红兵介绍,职业索赔人一般会提前踩点好售价只有几块钱的廉价商品。如果是3个人,就买3件过期商品但分3次结账。之后再根据“不到一千罚一千”的索赔条款,每个人就可轻松赚得相当“丰厚”的索赔款。
在沃尔玛超市,当记者联系到行政办相关负责人堵小姐时,她刚处理完一件职业索赔的案子。
堵小姐告诉记者,当事人原本想以没有印刷生产日期为由进行索赔,不料却是自己失误,没有看清印刷在包装一角的钢印就是生产日期。
“每月都会有一两件。”堵小姐称,对他们来说,商品标签标志是职业索赔人的“火力点”,除此之外,用指甲故意刮除包装上的生产日期也是他们惯用的手法。 “篡改生产日期、掉包过期产品,这本身已是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甚至构成犯罪”,浙江苕溪律师事务所律师王萍告诉记者,对于纯粹的打假行为,还是应该支持的,毕竟这对市场有一定的监督作用。但对职业索赔人这种知假买假,牟利性为目的的行为,应予反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