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在1997年,莫干山老年乐园院长马福建就出资设立了“孝敬父母奖”,奖励孝敬父母的优秀村民;继设立“孝敬父母奖”之后,2001年,乾元镇钟表匠、古稀老人朱天荣出资设立“朱天荣环保奖”,奖励爱护环境、注重环保的小学生;2002年,县公安局民警童溪水在武康镇城西村出资设立“交通安全奖”,奖励本村交通安全记录良好的群众; 2003年,德清县市政公司的浙江东阳籍外来人员斯正良出资设立“外来人员风尚奖”,奖励注重提高自身素质、倡导文明友善的优秀外来务工人员;2005年,下岗女工钱立玲出资设立“立玲残疾学子励志奖”,奖励身体残疾,但仍发奋学习,学业有成的学子。截至目前,德清县民间奖项累计已达20个。为了进一步规范民间自费设奖,在德清县文明办的引导和推动下,于2006年3月成立浙江省首家民间设奖协会,引导民间自费设奖不断提升水平、规模和档次。虽然,协会成立时间不长,奖金不多,它能够及时有效地把老百姓的所思所想和政府不能或者暂时不能做的事情以“老百姓的满意度”为标准进行处理,收到了点石成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引发出全县精神文明建设的深刻裂变和联动效应。
(一)强化平民典型的表率作用。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运用典型特别是身边可亲、可信和可学的典型来教育他人,能够在全社会形成“学习榜样、赶超榜样”的积极态势。几年来,德清县民间设奖协会按照“深入群众、深入基层”要求,采取组织与自我推荐相结合,公开与公正选拔相结合等形式,从基层中挖掘了一批口碑好、人品佳的榜样。目前,共培育和树立各类先进典型约5000人次。其中,“志国拥军奖”已颁奖五次,奖励近百位现役军人的家属;“外来人员风尚奖”已颁奖五次,有35位外来务工人员获得殊荣;“孝敬父母奖”已树立16对“孝敬模范”,其设立者马福建还投资创办全县第一家老年乐园;“天荣环保奖”在让4000余名小学生成为令同龄人羡慕的环保小卫士的同时,还积极开展“长三角环保行”等活动等。设奖奖励先进典型,设奖者本人也不断要求上进,积极争当表率。县委宣传部也对涌现出的先进典型及时进行表彰宣传上报,增强其个人影响力。“热心好市民奖”设立者钱素春于2007年9月被评为“全国道德模范提名奖”,受到胡锦涛总书记等中央领导亲切接见;另外,马福建、朱天荣、斯正良、童溪水等先后获得省、市、县级荣誉。不断增强典型的亲和力、吸引力和影响力,有效地推进了德清社会新风尚的形成。
(二)激发社会参与热情,形成良好氛围。当前,全社会正处于“发展黄金期和矛盾凸显期”并举的时期。各级党委和政府在解决社会中不和谐因素时,需要借助民间组织的力量,发挥化解矛盾的润滑剂和稀释剂的作用。而德清县民间设奖就是依托自身优势,为本地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良好的社会氛围。如马福建的“孝敬奖”近年来虽只奖励了16对“孝敬模范”,可在他的村却激起了千层浪,“得了奖的更加孝顺父母,没得奖的积极向得奖者看齐”,不仅村风民风得到明显改善,而且在全县城乡刮起了尊老敬老的新风;城西村是个外来人口集中居住的村落,交通事故时有发生,日常管理也很难。自从设立“交通安全奖”,村民们遵守交通规则的意识不断增强,10名外来务工人员自愿组成“交通治安巡逻队”,村里的交通事故连续3年零发生,成为浙江省交通安全达标村;在“志国拥军奖”的影响下,又有4名志愿者加入,奖励基金由创立之初的2万元增加到30万元,全县上下形成了一股拥军爱军的热潮。
(三)开辟了一条政府转移部分社会管理职能的有效途径。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进程中,我国政府正在向公共服务型政府转变,逐步把一些社会管理职能交给民间组织。温家宝总理指出,“既然政府不能解决所有的问题,就必须依靠社会的其他领域贡献他们的力量,使政府逐步从社会领域里直接的操作性事务中解脱出来”。因此,德清县委、县政府在加强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过程中,积极引导和利用“民间力量”,最大限度地发挥德清县民间自费设奖协会的作用,倡导人间正气,构筑乡风文明。20个民间奖项以奖励范围“面向群众”、奖励对象“可亲可敬”、奖励形式“公开公正”等特点,使广大百姓易接受、易认可,在起到促进风正俗淳作用的同时,成为引导社会风气的风向标。这是当前在深入开展文明单位、文明行业、文明乡镇、文明社区、文明村创建活动中,进一步深化基层精神文明建设的新实践和新探索,有利地推进了“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社会管理”良好格局的形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