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本版刊登了《快3个月了快件还在“中转”》的报道,引起了不少市民朋友关注。如今半个月已经过去,陈女士的快递是否如愿到手。
“谢谢你,我的包裹终于到了。”昨天上午,通过微信,陈女士高兴地告诉记者,历时3个月10天,她的快递终于在7月10号下午送达。虽然到手时快递外包装有轻微破损,但里面的东西无恙。
一般国际件投递的时间在半个月左右,陈女士花了近6倍的时间才收到快递,究其原因是疯狂快递转EMS环节时,收件人信息填写出现错误,对此,疯狂快递公司也给予了500元的赔偿。
“快递变慢递”的现象在生活中并不少见,如果耽搁时间不长,大多市民会一笑了之,但如果时间隔得跟陈女士一样久,也是可以维权的。
记者了解到,从2012年5月起,快递服务国家标准将正式实施,该标准明确规定了“先验货后签收”、“文明分拣”、“彻底延误时限”等问题。尤其针对“快递变慢递”现象,新标准对快递“速度”作出规定,同城快递需24小时送达,国内异地快递72小时内送达。如果同城3天、异地7天快递还没有送达,就算彻底延误,寄件人可要求赔偿。
具体的服务时限是:同城快递24小时;国内异地快递72小时;港澳台快递6个工作日;亚洲和北美洲地区快递6个工作日;欧洲地区快递8个工作日;大洋洲地区快递9个工作日。目前,彻底延误时限主要包括两大类,其中同城快件为3个日历天,省内异地和省际快件为7个日历天。彻底延误时限是指从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快递服务时限到达之时起,到用户可以将快件视为丢失的时间间隔。例如,某一快递服务组织承诺的快件服务时限为A个日历天,则从其交寄之日起,A+7个日历天后,快件仍未达到,则可视为快件彻底延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