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钟管镇市民喻丽向记者请教一件事,说自己家年前因线路短路造成火灾,把放在钱包里的钱烧没了部分。她现在不知道这个钱还能不能换?应该到哪里去换?怎么换?
为此记者联系了中国人民银行德清支行,该行营业室副主任周礼告诉记者,烧毁的人民币属于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需要持有人出具村委会(社区居委会)开具的证明,说明这是因火灾造成的才可以兑换。
至于兑换标准和流程,记者从网络上查到,中国人民银行2003年12月24日发布过一份《中国人民银行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从2004年2月1日正式实施。
《办法》规定凡是办理人民币存取款业务的金融机构(以下简称金融机构)应无偿为公众兑换残缺、污损人民币,不得拒绝兑换。
兑换标准为: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3/4(含3/4)以上,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全额兑换。
能辨别面额,票面剩余1/2(含1/2)至3/4以下,其图案、文字能按原样连接的残缺、污损人民币,金融机构应向持有人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纸币呈正十字形缺少1/4的,按原面额的一半兑换。
对此,周礼表示这个标准是一般性的残币兑换标准,对于烧过的人民币,还应根据中国人民银行2007年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做好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进行判断。
至于兑换流程,喻丽可前往可兑换网点进行兑换,如若银行工作人员不予兑换,则喻女士可要求工作人员告知不予兑换的原因并出具书面说明,再凭说明前往人民银行进行残币鉴定,以最终确认可否兑换。
目前我县可以进行特殊残缺污损人民币兑换(普通残缺、污损人民币所有银行均可兑换)的有工商银行、建设银行、中国银行、农业银行、交通银行、德清农商银行、招商银行、湖州银行、湖商村镇银行、中信银行、浦发银行以及邮政储蓄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