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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自贸区金融改革“40条”出台
www.dqnews.com.cn 2015-11-13 德清新闻网

 几经周折,上海自贸区改革中深受瞩目的金融改革方案终于落地。近日,中国人民银行、商务部以及上海市人民政府等单位联合印发《进一步推进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金融开放创新试点 加快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方案》。

 此次出台的《方案》涉及5项内容,共40条。内容涵盖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人民币跨境使用、金融服务业对内对外开放、面向国际的金融市场建设和金融监管及风险防范。

 根据《方案》,上海自贸区将率先实现人民币资本项目可兑换,探索在自贸试验区内开展限额内可兑换试点;统筹研究进一步扩大个人可兑换限额;根据主体监管原则,在自贸试验区内实现非金融企业限额内可兑换;逐步扩大本外币兑换限额,率先实现可兑换等。

 “设定一个额度,包括直接融资、并购、债务工具等。在这个额度内,投融资资金汇兑不受限制。这样很大程度上提高了资本可兑换水平,支持实体经济发展,为完全可兑换创造经验,探索改革路径。”浙江工商大学金融学院副教授曹伟分析,根据《方案》的相关描述,目前5万美元一年的个人外汇额度,也将有望在上海自贸区突破。

 对个人而言,上海自贸区将研究启动合格境内个人投资者境外投资试点,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开展境外实业投资、不动产投资和金融类投资。同时,《方案》明确支持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资本依法设立民营银行、金融租赁公司、财务公司、消费金融公司等金融机构。

 据了解,目前上海自贸区的民营银行尚且只有华瑞银行。允许符合条件的个人进行境外投资以及支持民营资本进入金融业,这两点信号对于浙江的企业而言,无疑都是巨大的机会。

 此外,自贸区还将支持各细分类金融机构的设立,涉及外资的持股比例不超过49%。

 截至目前,上海共有约2万个自由贸易账户开立,70家企业获批开展跨国公司总部外汇资金的集中运行管理。通过自由贸易账户实现跨境本外币结算的总额已经超过2万亿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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