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清新闻》报纸周一报道,武康千秋村拆迁空地上突现一个标注四氯乙烯的“毒油桶”。所幸,这个“生态炸弹”及时被当地村民发现并报警,环保和公安部门立即将其清理。
企业发展不忘社会责任,这已经越来越成为共建“生态德清”的共识。偷倒危化废物,这照出了一些企业丑陋不堪的嘴脸。而一些农村和城郊接合部,屡次成为倾倒工业垃圾的灾区。原因就在于这些地方往往是相关部门监管的“盲区”,倾倒者才敢这么做。不过,“毒油桶” 倾倒者这次“凭经验”的做法,在千秋村行不通了。因为,“千秋群众”不仅环保意识强、警惕性高,还敢于向环境违法行为说“不”。
其实,“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 从“千秋群众”的身上,我们能得到这样的启示:惩治环境违法不仅需要相关部门“强硬的双手”,同样也需要公众“雪亮的眼睛”。一起起发生在身边的破坏环境、生态问题考验着公众的神经,监管部门也采取了不少措施,但公众的信心并没有得到明显改观。确实,政府部门的监管缺陷不容回避,但如果仅凭政府部门来管住环境问题似乎不是那么容易。在这种背景下,监管部门发动公众加入打击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行列,依靠群众,相信群众,以“人民战争”的形式对抗破坏环境顽疾,不失为一个好的做法。
保护环境人人有责。群众的力量是无穷的,群众的眼睛也是雪亮的,任何环境违法的“蛛丝马迹”都会在阳光的照射下显现。“千秋群众”的主动作为,不是体现出他们喜欢爱管闲事,不是说明他们善于立功寻赏,而是说明社会的安全稳定、和谐文明离不开每一个群众的积极参与,需要每一个人贡献一丝力量。
当然,要让偷倒“毒油桶”之徒如过街老鼠般人人喊打,除了有赖公众多一分较真,更离不开相关部门的积极回应,将承诺的“有诉必接、有案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回”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