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3月,我从县政府副县长岗位转到了县政协副主席岗位,分管提案工作,由于当时没有专职的主任,由我兼任县提案委主任。上任后我对政协七届一次会议递交的212件提案全部进行了审阅,感觉到政协提案工作水平在逐年提高,有一套较为规范的程序,但有相当一部分的提案质量不高,未能达到有情况、有分析、有建议、有可行性“四个有”的要求。
鉴于上述问题,县政协召开了主席会议,专题研究提案工作。在政协领导班子统一思想以后,我与各专委会兼职主任和地区联络委员会主任进行了交流,他们提出要使提案质量提高,必须加强对提案的审核,最好县政协能出台文件,有几条硬性规定可执行,质量不高的提案应予退回。
2007年9月,我自己动笔起草了一个《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递交主席会讨论。10月,出台了《县政协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在这个意见中,首次提出了提案二审制。所谓提案二审制,即政协委员提交的提案必须经过二次审核,首先由各专门委员会和地区联络委员会审核筛选,然后递交县提案审查小组和政协提案委员会审查立案。规定每年全会前一个半月,召开各委员会主任会议布置提案工作,发放提案范例和提案表,委员也必须在全会前半个月将提案交各委员会主任审查。意见还规定将大会提案截止时间确定为报到当天下午五时整,会上即兴之作一般作来信处理(确实较好的也可作为提案),促使委员在大会前调查研究,认真准备好提案。
《关于提高提案质量的意见》出台以后,在政协七届二次全会上正式实施了提案二审制。我满以为这次的提案质量会有很大的提高,但是当我把所有提案看了一遍后,觉得提案原有的一些问题依然存在。究其原因是由于习惯问题,委员会主任并没有审查、签字。鉴于这一情况,在2009年的七届三次会议前,我又设计了提案审核表,在这表中有委员会主任审核签字一栏目。这一小小的举措,起到了很大的效果。委员会主任感受到了压力,开始真正审核委员提案,对质量不高的提案进行修改或退回。从2009年开始,提案质量明显好转。
在提高提案质量后,王顺章主席对我讲,在提案办理落实上还存在些问题,能否有一些创新的举措。我经过再三考虑后,想到了提案办理二次反馈制。为此,我们起草了《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与落实工作的意见》,首次提出二次反馈制。起草后我们又及时向县政府作了汇报。我们的意见得到了县政府的大力支持。2010年4月,由县政府办、县政协办联合下发《进一步加强提案办理与落实工作的意见》,明确了实施提案办理二次反馈制度的要求。
我县提案二审制和办理二次反馈制的做法,得到了省政协的充分肯定和高度重视,在2010年全省政协提案工作经验交流会上进行了交流,省《联谊报》也两次报道了我县提案工作创新做法,我县的做法也推广到全市、全省。(因版面篇幅限制,原文略有删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