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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设文明诚信基金 提升市场管理水平
www.dqnews.com.cn 2014-08-12 德清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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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绍兴市在创建全国文明城市过程中,大力开展道德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教育治理活动,全面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店”创建工作,积极探索诚信建设制度化工作。尤其是在集贸市场推进文明诚信经营工作中,大胆创设文明诚信基金,奖励诚信、惩戒失信,全力营造“诚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舆论氛围,充分激发经营户文明经营、诚信经营的理念,不仅维护了良好的市场经营秩序,也进一步提升了绍兴市集贸市场的规范管理水平。

  一、实施背景

  由于缺乏有效的制约手段和管理措施,多年来市区各大农贸市场很多经营户不服从管理,垃圾乱扔、短斤缺两、服务态度恶劣等不良现象时有发生。虽然市文明委联合多个部门多次开展集中整治,部分农贸市场环境脏乱差等现象仍旧存在,市场内长效化、规范化的管理机制未能建立。针对这种情况,绍兴市2012年在大龙市场试点,创设了经营户文明诚信管理基金模式,在试点成功的基础上,今年在市区17家农贸市场全面推开。

  二、主要做法

  一是试点先行,总结经验。2012年,大龙市场以改造提升和星级文明规范农贸市场创建为契机,在工商部门的指导下,创新推出文明诚信管理基金模式,从经营户年摊位租金中提取10%作为文明诚信管理基金,用于经营户的年终考核奖励。制定月度考核办法,每月对经营户进行考核,奖励金额依据经营户每月考核结果,在年终及时兑现。每月考核分达到98分以上的,授予“诚信经营户”称号,并由市场统一挂牌。经过一年试点,成效非常明显,经营户文明诚信经营意识明显增强,市场“脏、乱、差”现象得到明显改观。

  二是出台政策,强化保障。在大龙市场试点成功后,市工商局积极建议,推动市政府及时出台《绍兴市区农贸市场公益性建设工作方案》(绍政办发〔2012143号),明确提出“由市区农贸市场规范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商局)牵头,各国有农贸市场按15%,集体和个体农贸市场按10%5%的摊位费比例,建立经营户文明诚信管理基金(市区农贸市场管理考核奖励经费给予一定比例补助),对符合条件的经营户进行奖励”,“加大农贸市场考核奖励力度,激励市区农贸市场创先争优”,为全面推广诚信基金模式奠定了坚实基础。

  三是全面推广,力促长效。根据《绍兴市区农贸市场公益性建设工作方案》,在市区17家农贸市场全面推广文明诚信管理基金模式。带领其他市场去大龙市场学习取经,指导市场从公益性建设、食品安全、环境秩序、设施服务等多个方面制定详细完备的考核办法,作为经营户的行为规范,要求各市场以“日考、月评、年终兑现”的形式,对经营户的日常经营活动进行考核,年终根据文明诚信得分兑现奖励。2013年市区农贸市场共提取文明诚信管理基金约500万元。以大龙市场为例,137个经营户拿到了第一期诚信经营基金,共56万元,最多者拿到了2万多元。其他农贸市场的文明诚信管理基金也正在相继发放。

  三、取得成效

  一是经营户的文明诚信意识明显增强。文明诚信管理基金的设立,充分发挥了基金的正面引导作用,大大激发了市场经营户的文明意识、诚信意识和依法经营、规范经营意识,增强了市场业主和市场经营户参与公益性建设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使市场找到了管理经营户的“牛鼻子”。

  二是市场摊位费和菜价得到有效控制。从摊位费中提取经营户文明诚信管理基金,与市场业主和市场经营户的切身利益紧紧相联,在一定程度上也降低了摊位费,保证摊位费维持在合理、可控范围内,从而稳定了市区农贸市场的菜价,切实减轻市民的“菜篮子”压力。

  三是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已经基本建立。目前,市区农贸市场长效管理机制已初步建立,市场经营秩序、环境卫生等均有了质的飞跃,彻底改变了过去市场“脏、乱、差”等老大难问题,多次受到市委、市政府领导的充分肯定和广大群众的广泛赞誉。(赵溢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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